本报讯(记者 赵红莉) 临近春节,又到了手机销售的旺季。1月12日,双塔区消费者协会发布节前手机消费、维修警示。
“旧机翻新、屏幕黑屏等市民遇到的各类手机消费和维修问题,并非个例。”双塔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手机类的投诉长期位于各类消费投诉量的前列。手机投诉除了销售、售后外维修环节也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。
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、维修手机时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购买手机时,检查主机、配件、质量合格证、三包凭证及发票有无异常,是否齐全,特别要注意手机包装是否完好未拆封。
二、维修手机时,要索取书面送修凭证并注意维修凭证填写的内容,如:送修时间、型号、串号、送修前状况等信息并保留好,以免出现纠纷时责任不清,致使维权困难。
三、遇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、销售时承诺及额外收取费用等情况,如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不成,可向消费者协会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。
四、手机出现问题时,一定要及时与经营者及售后取得联系送修,避免因耽误送修时限影响手机的保修;不要自行拆解手机或到非三包售后处维修。
五、三包时限。根据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之规定:移动电话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《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者修理;第8日至第15日内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,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《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》。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,扣除因修理占用、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。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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